关于2022年度年末一次性绩效发放的通知

2023年01月09日 11:28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22年年度奖励绩效工资已经核算完毕,为保障本年度年末一次性绩效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年度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应严格按照《南华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南华校发〔2017〕33号)精神,注重公平和谐的原则,根据教职员工德能勤绩进行二次分配,注重奖优罚劣,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综合业绩奖励绩效的公平、普惠和激励原则,充分考虑公共事务工作量,杜绝重复奖励。

    2.2022年末一次性绩效采取网上报送方式,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 12:00至2023年1月13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送的单位,将影响年末一次性绩效的发放。

    3.本科教学奖励、科研奖励、研究生教育奖励由各单位根据奖励的类型分别提交到奖励绩效工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教务部、科研部、研究生院)。

    4.党政机关管理岗位人员在各教学学院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已在教学学院打包课时中核减,课时酬金按照《南华大学党政机关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岗位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南华校发〔2019〕43号)由人力资源处直接拨付本人。

    5.各单位的年度奖励绩效控制数由归口管理部门在系统中下达,各单位在报送时严格按各控制数进行报送。

    6.各单位上交的各发放表须在系统提交报送后打印(带有“正稿”字样的报表),为提交报送的打印带有“草稿”字样的报表均不予接收。

    7.校外人员银行账号必须为工商银行一类账户,学生银行账号为建设银行一类账户,务必确保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联系方式填报准确

    8.所有的绩效发放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在2023年1月13日下午17:30前提交到人力资源处劳资与社保办公室(西苑一办605室),联系电话:8281132逾期未交者,将不予在本批次发放,无法享受国家关于年末一次性绩效的税收优惠政策。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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