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范保国等两位同志调离的公示

2022年09月07日 08:39  点击:[]

经本人申请,学校会议审议,同意范保国、郑兴调离事项。公示期2022年9月7日至9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校人力资源处及纪委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4-8281285(人力资源处)

0734-8281591(纪委办公室)

地点:第一办公楼6楼人力资源处、1楼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唐老师





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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