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唐潇同志调出的公示

2026年07月08日 17:09  点击:[]

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唐潇同志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2026年7月8日至7月14日18: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校人力资源处及纪委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34-8281285(人力资源处人事管理办公室)

0734-8281591(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肖老师


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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