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丁琳同志离职的公示

2024年05月23日 15:09  点击:[]

本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丁琳同志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18: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校人力资源处及纪委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4-8281285(人力资源处人事管理办公室)

                 0734-8281591(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谭老师

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23日



下一条:关于同意郭好等两位同志离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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