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度南华大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24年06月07日 16:54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南华大学荣誉体系设置方案》(南华校发〔2021〕2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

    2、“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在管理、教辅等其他专业技术、工勤等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师德师风: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同志,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

    2、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须有一次优秀。

    3、工作业绩:“优秀教师”须在上一年度取得教学、科研等标志性业绩;“优秀教育工作者”须在上一年度取得与岗位相关的优异成绩,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三、推荐程序及方法

    1、基层单位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名单在所在单位公示,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后按照业绩排名顺序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2、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通过。

    3、党委教师工作部对评选通过的人员进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行文确定。

    四、名额分配

序号

部门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多推荐人数

序号

部门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最多推荐人数

1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优秀教师:专任教师*5%(四舍五入);

优秀教育工作者:(总人数-专任教师)*3%(四舍五入)

7

附属南华医院

4人

2

机关党委(含离退休处)

13人(限报优秀教育工作者)

8

附属长沙中心医院

4人

3

后勤党委

3人(限报优秀教育工作者)

9

附属妇幼保健院

4人

4

图书馆党委

2人(限报优秀教育工作者)

10

附属第七医院

2人

5

附属第一医院

5人

11

附属第三医院

2人

6

附属第二医院

4人

    五、材料要求

    1、《南华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南华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份,A4纸张双面打印

    2、《南华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加盖二级党委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022000135@usc.edu.cn。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附件1:《南华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

    附件2:《南华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3:《南华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4年6月7日


下一条: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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