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05月28日 08:22  点击:[]


根据《南华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对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已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一)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

南华大学红湘校区招生就业大厅(可在百度地图搜索“南华大学就业创业中心”)。

(三)应聘者须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照下述顺序和要求整理好个人材料(全部要求提供原件),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需手写签名(可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挂网的《南华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

3.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研究方向的,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加盖毕业学院公章)或有标注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公章,落款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写明工作起始时间和工作岗位,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现阶段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四)相关要求

1.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达资格复审现场,或不按照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或提供虚假、错误、不在有效期内等无法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笔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必须由考生本人领取,不能委托代领,逾期不予领取。

二、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南华大学南华楼(可在百度地图搜索“南华大学南华楼”),考场具体信息详见个人准考证。

3.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场规则详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2日(星期日)

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6月1日(星期六)下午18点后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名单和面试批次、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网页动态公告信息。

三、相关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

(二)应聘者应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并按照考试时间要求,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因身份证或准考证缺失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期间需住宿的考生,需提前自行联系学校附近酒店。资格复审及笔试当天,应聘者车辆和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请应聘者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预留充足时间到达相应地点。

(四)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招聘考试安排做出调整的,将另行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附件:考场规则


 

党委学生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考场规则

一、考生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任何考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三、考生作答工具(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及2B铅笔)由本人自带。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交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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