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6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职工公开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华大学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力资源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除岗位另行要求的之外,应聘人员一般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除岗位另行要求的之外,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专业、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15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个人简介、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事科报名。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到439042919565@usc.edu.cn,邮件标题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
 
 网上报名者必须在12月15日下午5点30分之前携带个人材料原件到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最后没有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者将报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
 
   (四)考试方法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资格审查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资格审查:对应聘者的学业成绩、工作履历成绩等进行核查评价计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及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资格审查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低于1:2的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由自我介绍、试讲和回答问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校务会审定。
 
   六、聘用待遇
 
    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一经聘用,相关待遇按照《南华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暂行)》和《南华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七、其他
 
 联 系 人:隆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285
 
 报名地址:南华大学红湘校区西苑办公楼六楼601室
 
 附件:南华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