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全校人事工作政策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作。
3.负责全校人力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工作。
4.管理师资队伍及人才工程建设。
5.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分级及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进修、培训及继续教育规划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劳资、社保、工伤保险工作。
8.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9.承办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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