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2017年12月07日 16:53  点击:[]

1.制定全校人事工作政策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作。

3.负责全校人力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工作。

4.管理师资队伍及人才工程建设。

5.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分级及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进修、培训及继续教育规划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劳资、社保、工伤保险工作。

8.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9.承办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

地址:中国 湖南 衡阳 常胜西路28号 西苑办公楼6楼   邮编:421001
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